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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降尘监测结果
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)降尘监测结果。
“2+26”城市12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.6–18.5t/km2·30d之间,平均为6.9t/km2·30d,同比上升11.3%。其中,廊坊、沧州、保定、北京、唐山、晋城、衡水、长治、石家庄、安阳、淄博、焦作、滨州、菏泽、新乡、郑州、邯郸、天津、济宁、邢台、济南、德州、开封和聊城市等24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.0t/km2·30d(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.0t/km2·30d);濮阳、鹤壁、阳泉和太原市等4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.0t/km2·30d,其中太原市降尘量最大,为18.5t/km2·30d(“2+26”城市2018年12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)。
附表
2018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
“2+26”城市降尘监测结果